法律分析:离婚诉讼开庭程序是,
1、审理前的准备。包括准备起诉状和证据清单或提交答辩状,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2、开庭审理,
(1)准备开庭;
(2)法庭调查;
(3)法庭辩论;
(4)庭审调解;
(5)评议;
(6)宣判。
3、执行判决。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离婚案件开庭以后的庭审流程是由法院院长宣布开庭,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告知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然后是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结束以后由原被告双方进行法庭辩论,法院当庭调解,调解无效的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
离婚案件属于民事诉讼,民事诉讼开庭以后的庭审流程都是一样的。而且,离婚案件是必须要原告和被告都到庭参与庭审的,到庭以后原告和被告都要在法院的主持之下参与离婚案件的审理工作,任何人都不能扰乱庭审秩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