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2年,有一年一次有效和两年多次有效两种版本,一般为两年多次出入境有效。自1951年起颁发1990年4月停止使用的归国证明书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取代。根据中国驻国外领事馆官方网页的表述为:“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前往中国时应申办中国旅行证件。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前往中国时应申办中国签证。”在中国购买火车票需要出示有效的实名身份证件,从2012年4月5日起,车票实名制“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将新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旅客在各代售点及车站窗口购买车票时均可使用,但在互联网及电话订票时,暂时不能使用这一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十七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旅游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旅游资源丰富的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对跨行政区域且适宜进行整体利用的旅游资源进行利用时,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或者由相关地方人民政府协商编制统一的旅游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