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30天。
1、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2、申请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向数码照相回执才能办理居住证。
3、申领地点在自身居住地所属街道、镇(乡)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居住登记窗口。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