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人的效力:我国的民事诉讼法适用于所有在我国领域进行民事诉讼的人。
2、对事的效力:
(一)《民法典》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纠纷所发生的案件。
(二)由《民法典》调整的婚姻关系、继承关系、收养关系纠纷所发生的案件。
(三)由《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纠纷所发生的案件。
(四)由《民法典》调整的合同关系纠纷所发生的案件。
(五)由《劳动法》调整的部分劳动关系纠纷所发生的案件。
(六)法律规定适用民事诉讼程序解决的其他案件。主要指特别程序和非讼案件。
3、只要在我国的领域,并涉及触犯法律的案件,并且是在1991年4月9日之后,都可以适用于民事诉讼法。
一、劳动争议是民事吗
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的社会纠纷。
劳动争议,是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纠纷。其具体诉讼程序受民事诉讼法的调整。
二、繁简分流机制适用的案件类型
严格来说,简单案件并不是一个内涵和外延十分确定的概念,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是基层法院确立一审民事简单案件的标准。然而,由于《民事诉讼法》的上述规定较为抽象,缺乏一定的操作性,导致司法实践中不同的基层法院在确定简单案件时往往具有不同实践选择:有结合争议标的和案件案由确立的,有通过列举方式确立的,还有通过排除方式确立的。上述几种方法各有利弊,事实上,有的案件虽然形式上简单易审,但是由于当事人采取的诉讼策略不同或者在不同阶段行使不同的诉讼权利,往往容易导致案件复杂化。因此,在确立民事案件繁简分流的标准时,难以采取单一的方式界定。通过分析,我们认为原则上可以采用归纳加列举的方式作为判断规则或标准:(1)符合以下标准的案件可以适用简案快审:当事人对事实没有争议或者争议较小的;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当事人争议仅涉及程序性事项不涉及实体权益的;(2)以下常见纠纷一般可简案快审:买卖、承揽合同关系产生的货款纠纷;租赁和居间合同中涉及费用追索的纠纷;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民间借贷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小额劳动争议纠纷、工伤赔偿纠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水电气费、物业费纠纷;相邻关系纠纷;所有权确认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不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和共同债务承担的离婚纠纷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
第五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