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时居住证,所有人都可以办理,有效期是半年,要求半年到期前道相应派出所刷卡延期。
(二)居住证,有一定条件,如有房产,或者注册公司,或者与上海户籍人员结婚,达到相应条件可以办理此类居住证,一般有效期为一年。到期需要提供资料续办。
(三)A类居住证,实际是引进人才类居住证,一般为本科学历以上,由单位为个人办理,单位注册吸进100万以上,此类居住证有一年,三年,五年等,主要因劳动合同时间长短有关。到期也需要提供资料延期。
一、怎么办理居住证
需要申请办理《居住证》的,申请人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以自己的房产证、或者租房合同为准,请带好上述材料)
(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以劳动合同、社保记录、学籍档案或学生证、亲属户籍资料等为准,请带好上述材料)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请居住证积分
(一)已持有居住证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要申请积分的,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申请积分。
(二)持证人和受委托的用人单位须提交的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包括:
1、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3、劳动(聘用)合同;
4、无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
5、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6、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磁卡。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持证人还应当提供与《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可作为应届毕业生积分指标的对应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