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且在所有的遗嘱形式中,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