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自费200元才可以二次报销。
天津市医保二次报销的政策规定,是在当月个人账户内累计自费金额超过200元后,超过的部分可以享受二次报销。也就是说,当月个人账户内自费金额累计达到200元后,超过200元的部分可以获得50%的二次报销。同时,每个人每年享受二次报销的金额上限为1000元。需要注意的是,二次报销的范围和比例因地区、医疗机构和具体的医保政策而有所不同,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医保政策和医疗机构规定而定。
医保报销条件:
1、参保人员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即在国家医保制度下缴纳了相应的医疗保险费用的人;
2、医疗费用必须是符合国家医保目录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包括药品、治疗项目、检查项目、手术项目等;
3、医疗费用必须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消费,也就是说,参保人员只能在医保定点机构享受医保报销服务;
4、医疗费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医保报销申请,一般要求在就医后的一定时间内提交申请;
5、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余额必须充足,否则无法享受医保报销服务。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和医保类型的医保卡补办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补办流程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政策规定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