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调查是必须的,否则可能面临拘传或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四条,公民和组织有义务协助人民警察执行职务,对于协助有成绩的行为将获得表彰和奖励,同时因协助执行职务导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将获得相应的抚恤或补偿。
法律分析
结论:配合调查一般不可以不去。解析:派出所打电话叫去配合调查,如果不去的话,派出所是可以实施拘传或者拘留的,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违法事实的具体审理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不同的违法事实所认定的情况是不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四条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公民和组织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公民和组织协助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对协助人民警察执行职务有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公民和组织因协助人民警察执行职务,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或者补偿。
拓展延伸
拒绝协助调查,后果严重?
拒绝协助调查可能会导致严重后果。根据法律规定,警察有权要求你协助调查案件。如果你拒绝配合,可能被视为阻碍正义,可能面临法律责任。警方可能会采取进一步的法律措施,如发出传票、逮捕令等。此外,拒绝协助调查也可能引起警方的怀疑,使你成为调查的焦点。合作配合调查,有助于维护自身权益和消除不必要的疑虑。如果你有疑虑或担忧,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便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面对此类情况时应该采取的最佳行动。
结语
合作配合调查是每个公民的法律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民和组织应当协助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拒绝协助调查可能会导致严重后果,如拘传或拘留。合作配合调查有助于维护自身权益和消除疑虑。如有疑虑,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采取最佳行动。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章 立案、撤案 第一节 受 案 第一百七十五条 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在二十四小时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并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
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在接报案时能够当场判断的,应当立即口头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向其他主管机关报案。
对于重复报案、案件正在办理或者已经办结的,应当向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作出解释,不再登记,但有新的事实或者证据的除外。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六节 查封、扣押 第二百三十四条 有关犯罪事实查证属实后,对于有证据证明权属明确且无争议的被害人合法财产及其孳息,且返还不损害其他被害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不影响案件正常办理的,应当在登记、拍照或者录音录像和估价后,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开具发还清单返还,并在案卷材料中注明返还的理由,将原物照片、发还清单和被害人的领取手续存卷备查。
领取人应当是涉案财物的合法权利人或者其委托的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应当出具委托书。侦查人员或者公安机关其他工作人员不得代为领取。
查找不到被害人,或者通知被害人后,无人领取的,应当将有关财产及其孳息随案移送。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六节 查封、扣押 第二百三十二条 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子邮件、电报,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通知邮电部门或者网络服务单位检交扣押。
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解除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立即通知邮电部门或者网络服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