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扣3分,网上的学习方法具体如下:
1、下载交管12123APP,更新到最新的版本,绑定名下的机动车驾驶证,
2、在首页点击更多,找到学习教育业务板块下的学法减分栏目,点击进入学法减分栏目。
3、进入学法减分栏目,设置交管12123APP使用相机和存储的权限,然后进入学法减分。
进入学法减分之后,会显示驾驶证状态和姓名,身份证号,以及相关的驾驶记分、清分等信息,需要选择教育的方式,勾选网上学习考试。点击申请,阅读业务须知之后,点击下方的阅读并同意,这里需要进行实人认证。认证成功之后进入信息提交界面,需要查看下方的手机号码是否正确。手机号码正确的,直接点击提交即可,手机号码有错误的,点击后方笔的图标,进入修改界面修改正确的手机号之后,再点击提交。
提交成功之后,确认页面相关信息,点击下方完成,等待系统审核。等待审核通过之后,再次通过学法减分栏目,此时学习状态为学习未完成,点击下方前往学习,进入网上学习界面。继续选择视频学习,或者是文档学习,开始网上学习时间积累。学习的过程中,可以通过点击结束学习,退出当前的学习界面。
需要注意每次学习少于5分钟,是不积累学习时间的。学习满5分钟会累计学习时间,累计学习时间满30分钟,可以进入学习记录提交页面,点击提交学习,等待系统审核。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内容包括:
(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情况;
(二)身体条件情况;
(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及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和考试情况。
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审验时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通过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