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实施后,公证遗嘱已经不再在效力上具有优先于其他遗嘱的特殊效力了,只要数份遗嘱都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那么这些遗嘱都属于有效遗嘱,但是在这些遗嘱内容相抵触的时候,则以最后订立的遗嘱内容为准,内容不冲突的部分,则按各份遗嘱的内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