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父母抚养孩子的义务截止到孩子十八周岁。一般情况下,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孩子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父母已无法定支付的义务。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明确指出,孩子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费义务的情况,是指:(1)孩子尚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2)孩子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对于非因以上的情况,父母对于十八岁以上的孩子,没有履行抚养的义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