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 质押 是一种和减持股份一样非常常见的融资方式。 股权质押 的流程: 1、企业股东与质押权人签订《 股权质押协议 》,若企业对股权质押有特殊规定,如公司股权对外质押应当取得出质股东以外过半数股东的同意,所以需要开股东大会等; 2、准备股权质押文件及资料,到工商局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3、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 股权质押需要递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及其出资额的 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名册复印件;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 身份证 明复印件; 5、以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6、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 营业执照 复印件; 7、《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 代理 人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 债务 的履行, 债务人 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 债权人 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二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 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