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在看病、住院、医药费报销时都可以进行使用。参保人在看病、挂号时就可出示社保卡,看病费用如果属于医保范围内的费用直接在卡内扣除,并且每年会根据缴费金额的不同在参保人卡内注入资金(一般一年在伍佰元人民币左右),当参保人卡中的余额扣完后,就进入自付段,这时看病都是要自己付费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 第四条 社会保障卡按照“一卡多用,全国通用”的原则进行建设。各地发行社会保障卡必须遵循安全性、完整性和公益性的要求,采用全国统一的标准规范,保证在全国范围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