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 离婚 后一方给予另一方 子女抚养费 的给付期限,到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的,按照孩子劳动收入有生活来源,且能够维持生活的,父母可以停止付 抚养费 。但是任何期限都是规定,有特殊情况的话,还是需要有 抚养 义务,比如对没有独立能力生存的子女。同样有相关的司法解释出台,在学校接受教育的高中或高中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属于不能独立生活,要继续付抚养费给他们。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