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双方的合同约定,提前解除合同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
处理此类纠纷的原则是,租赁合同中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应看租赁合同能否继续履行。当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或者履行成为不必要时,合同才能解除。
至于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赔偿问题,如果租赁合同未对此约定,房东单方解除合同的,应由房东赔偿出租人的损失。一般来说,剩余租期超过3个月的,赔偿数额按3个月租金计付;剩余租期不满3个月的,赔偿数额以剩余租期的租金计付。
一、出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出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处理是:
1.如果出现迟延支付租金的情况时,房东可以向租客发出有效的催款通知,如果租客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房东有权解除合同;
2.在约定租期届满前,房东单方面想解除与租客的租房关系的,房东应该向租客发出明确的解除合同的意志表示;
3.如果租房合同还没有到期,房东想涨房租,租客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到合同终止为止,然后再协商房租问题。
二、租户未经房东同意转租有什么后果
未经房东同意转租的后果是房东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时,要求承租人返还向第三人收取的超出出租人应收租金部分的利益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相关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的,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