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双方的合同约定,提前解除合同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
处理此类纠纷的原则是,租赁合同中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应看租赁合同能否继续履行。当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或者履行成为不必要时,合同才能解除。
至于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赔偿问题,如果租赁合同未对此约定,房东单方解除合同的,应由房东赔偿出租人的损失。一般来说,剩余租期超过3个月的,赔偿数额按3个月租金计付;剩余租期不满3个月的,赔偿数额以剩余租期的租金计付。
一、转租时房东必须要跟原房东签合同吗
转租是否要跟原房东签合同,可以按照原房东的意愿来定。转租是次承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转租合同。转租时,只需取得原房东的同意,无需与原房东签订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的,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二房东隐瞒租期超期签合同算不算诈骗
二房东隐瞒租期超期签合同算合同欺骗,应由二房东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经出租人同意二房东可以转租,已签订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明确允许转租的二房东可以直接进行转租。转租时二房东不得在房屋内擅自搭建、不得拖欠租金、不得超过剩余租赁期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