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属于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可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6倍计算,征用无收益的耕地不予补偿。征用柴山、滩涂、水塘、苇塘、经济林地、草场、牧场等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标准为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2、征用人工鱼塘、养殖场、宅基地、果园及其它多年生经济作物的土地,按邻近耕地补偿标准计算。
3、被征用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4、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参照建筑造价折多少,补偿多少。
5、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标准为: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7000-10000元;50万以上不足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地,缴纳5000-7000元;不足10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3000-5000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以上标准,确定自己的标准。但不得超出以上标准限额。
一、征地补偿是什么意思?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二、征地补偿范围有哪些?
1、土地补偿费
如果国家需要对农民的土地进行征用或者是因为建设其他设施需要拆迁农民的房屋占用土地的话,会给农民一定的经济补偿,费用一般都是用被征地的亩数乘以年产值再乘以补偿的倍数来计算的。
2、青苗补偿费
如果征地单位对于农民土地上的青苗造成损伤时,应该向种植青苗的农民支付一定的补偿费用,这一项费用则是根据年产值除以耕种的季度进行具体的计算,因为有的农作物是一年一熟,有的是一年几熟,大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介绍。
3、安置补助费
如果需要占用土地或者因拆迁而造成劳动力富余的话,用地单位一般会补偿相关费用,当需要安置的人乘以补偿倍数大于15时,那么费用是土地三年的平均年产值乘15,那么反之则是以前三年的平均产值乘以补偿倍数再乘以需要安置的人数。
4、是出嫁女及其他费用
如果家里有女儿出嫁,但是户口并没有迁出仍然属于村集体的一员的话,那么出嫁的女儿也可以领到一定的征地补偿费用,具体的补偿金额和以上的计算方法相同,具体的情况需要向相关的政府协商沟通,不同在地方补偿金额也有所不同。
5、附着物补偿费
如果被征用土地上面有其他附着物,比如说房屋或者是其他设施遭到破坏的话征地单位也需要支付一定的补偿费用,像这一类费用并没有固定的模式去计算,一般情况下都是征地单位和相关的村民进行沟通,双方关于补助的金额达成一致之后按照固定的资金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