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纠纷的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告在提起诉讼时应准备好包括当事人资格、损害证据和其他事实证据等在内的充分证据,以获得有利判决。
法律分析
1.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自然人应当提交记载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护照、港澳台胞回乡证;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
2.损害的时间、地点、方式的证据;
3.当事人承认或者双方达成损害赔偿的证据;
4.人身损害的证据
(1)医疗单位诊断证明;
(2)法医鉴定书以及伤残等级评定书;
(3)医药费、住院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证据。
5.财物损害的证据
财物受损情况、受损程度评定、受损财物原价值、修理费用等证据。
6.其他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人身损害纠纷一般是属于民事纠纷,因此在举证的时候往往是遵循的“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因此原告在提起诉讼的时候最好就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只有证据足够充分,那么最后才有可能获得有利于自己的判决。
拓展延伸
人身损害纠纷中的举证责任和法律要求
在人身损害纠纷中,举证责任和法律要求是非常重要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原告在人身损害纠纷中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即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被告的过错或责任。举证责任通常包括以下要求:首先,原告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人身损害存在,例如医疗记录、证人证言等。其次,原告还需要证明被告的过错或责任,例如通过提供事故发生的经过、证人证言或相关的专家鉴定报告等。此外,法律还对证据的合法性、充分性和可信度提出了要求,原告需要确保提供的证据能够得到法庭的认可和接受。因此,在人身损害纠纷中,原告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并根据法律要求提供充分、合法、可信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结语
在人身损害纠纷中,举证责任和法律要求是非常重要的。原告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人身损害存在,包括医疗记录、证人证言等。同时,还需要证明被告的过错或责任,例如提供事故经过、证人证言或专家鉴定报告等。此外,证据的合法性、充分性和可信度也需要满足法庭的要求。因此,在人身损害纠纷中,原告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并提供充分、合法、可信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三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