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立案标准是种植罂粟500株以上,或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再次种植,或抗拒铲除。根据刑法规定,犯罪行为会被处以拘役、有期徒刑、罚金等处罚。自动铲除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可免除处罚,但若利用被铲除的植物制造毒品则不适用该规定。再次犯罪者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总之,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立案标准和处罚依据在刑法中有明确规定。
法律分析
一、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是指明知是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而非法种植且数量较大,或者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或者抗拒铲除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即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1、“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根据这一规定,该罪的起刑数量标准是种植罂粟五百株。
2、“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是指过去曾因为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被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强制铲除过,也包括被依法追究过刑事责任,又再次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再次种植的,无论种植毒品原植物多少,都构成犯罪。
3、“抗拒铲除的”是指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行为人,在公安机关或者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强制铲除这些毒品原植物时,使用暴力、威胁、设置障碍等方法拒不铲除的。
“收获”是指收获毒品,例如对罂粟进行割浆等。“自动铲除”是指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人主动进行铲除,而不是在执法人员的强制下铲除。“可以免除处罚”是指对自动铲除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的人,一般可免除处罚,对于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情节很严重,确需处罚的,也可酌情给予适当的处罚。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如果行为人在铲除后利用被铲除的毒品原植物制造毒品的,则不能适用本款的规定。
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
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三百五十六亲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结合上文的介绍,我们了解到对于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立案标准,其实法律方面有多个规定。一般在种植罂粟达到500株的那么就可以认定构成此罪了,另外要是在经过公安机关处理之后又继续种植的话,那么此时不考虑实际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数量,一律都会被认定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结语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的规定,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立案标准包括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情况,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情况,以及抗拒铲除的情况。根据具体情节,犯罪行为人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或者更严重的处罚。然而,自动铲除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可以免除处罚。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在铲除后利用被铲除的毒品原植物制造毒品,则不能适用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五十一条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章 毒品管制 第十九条 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实行管制。禁止非法种植罂粟、古柯植物、大麻植物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可以用于提炼加工毒品的其他原植物。禁止走私或者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铲除。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铲除,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五十二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