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合同”是指在同一事项上订立两份内容不同的合同,一份对内真实,一份对外虚假,以逃避税收等目的。在二手房交易中,常见的“阴阳合同”形式有两种,一种是私下交易和办理过户手续的不同价格合同,另一种是低价房屋买卖合同和装修补偿协议、旧家具买卖协议。虽然“阴合同”具备法律效力,但如果用于违法目的或掩盖违法行为,则无效。此类合同不仅损害国家税收,还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可能受到行政处罚或构成犯罪。
法律分析
什么是“阴阳合同”
所谓“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预示着风险。
在二手房交易市场中常用的形式有两种:
一是签订两份不同价格的房屋买卖合同,一份私下交易之用,另一份用来办理过户手续之用;
二是把房屋买卖价格签低,然后另签一份装修补偿协议和旧家具买卖协议,以装修补偿款和家具款的名义,补足房屋实际成交价。
其中,第二种阴阳合同更具备隐秘性。
二手房“阴阳合同”的阴谋
在二手房交易中,“阴合同”显示买卖双方真实的成交价格,而“阳合同”则根据使用需要有所不同,一种是虚高的房价合同交给银行,以申请更多按揭贷款;另一种是填低房价的合同交给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以便少交税。实际交易中,买卖双方为达到避税或其他目的,向有关部门登记时用一张合同,通过少报价格或少报面积的方式,降低买卖合同标的,报低价格少纳税,称为“阳合同”;卖家与买家另签一份合同,作为实际支付交易金额的合约并实际履行,称为“阴合同”。
阴阳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一般因为“阴阳合同”中的“阳合同”因不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而不发生效力,而“阴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认定为有效合同,“阴合同”只要内容合法,同样受到法律保护。然而,如果利用“阴阳合同”实施违法行为,或者以合法的形式掩盖违法的目的,则不仅伪装的“阳合同”无效,被伪装的“阴合同”也因内容违法而无效。因此,对"阴阳合同"要慎之又慎。
“阴阳合同”不仅使国家税收蒙受损失,而且动摇社会对诚信经营、履约和纳税的信心,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实践中,鉴于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我国税收管理规定,有关部门查实后,如果属于一般偷税行为,行政机关有权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如果偷税数额较大、次数较多,则可能构成犯罪。同时,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后,虽然也可能有一部分人侥幸蒙混过关,但由于这类合同大多都存在未经登记、很不规范、约定不明甚至只是口头约定等情况,履行过程中很容易出现矛盾。
结语
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指的是在同一事项上订立两份以上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合同并不是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为了逃避税收等目的。这种行为不仅带来了利益,也存在着风险。在二手房交易中,常见的形式有签订两份不同价格的合同和签订低价房屋买卖合同再签订装修补偿协议和旧家具买卖协议的方式。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税收,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尽管阴合同具备法律效力,但如果利用它来实施违法行为或掩盖违法目的,则无效。因此,对于阴阳合同应该谨慎对待,遵守法律规定,维护诚信经营和市场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第四十六条 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及商品房销售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