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合同名称、公章、个人签名和签署地点等;遵守主体平等、诚实信用、守法与公序良俗等原则;确保合同齐全,文本一致,无空白未填项,签署人在面上签署并加盖公章或捺印;在多页合同中,在相应的页面上签署并加盖骑缝章;注明联系人的相关信息,如联系人、签收人、结算人、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在签字或盖章之前,确保自己已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对方也接受了该合同。
法律分析
在签署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合同的名称、合同公章、个人签名以及签署地点等。签订合同应遵守的原则包括主体平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等。
一、签订合同注意的问题
签订合同注意的问题如下:
1.合同首尾部各方名称应为全称,并应与其在国家机关登记的名称相一致,做到首尾一致、证照与合同标注一致;
2.合同签章应由具备对外签署合同的主体签章,内部机构、项目部、公司内部人员不具有签署合同的主体资格;要加强对项目部印章及各种用印的管理,严格按照确定的权限审批用印。
3.要注意审查拟签合同各份是否为同一文本,有无修改或添加,防止被掉包;
4.签署合同时应避免无空白未填项,如格式合同有不要需填写的应划“/”或标注“空白”字样;
5.如有修改,修改处,签约主体是单位的应由单位盖章、签约主体是个人的应该由其捺印;
6.个人签名原则上应当面签署,单位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7.合同如果是多页除署名处盖章外还应加盖骑缝章;
8.对合同签署人应审查其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并收存;
9.合同签署时间、签署地点应填写完整。
10.在履行过程中所需要用到的联系人、签收人、结算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等,最好在合同中能写进去,即使不写,也最好有书面的确认。否则完全有可能签字人一旦调离或者对方耍赖说不是公司的人。
二、签订合同应遵守哪些原则
签订合同应遵守的原则包括:
1.主体平等原则;
2.合同自愿原则;
3.权利与义务公平对等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
6.绿色原则。
三、签合同盖章需要双方同时盖吗
签合同盖章不一定需要双方同时盖。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结语
在签署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上几个方面:合同的名称、合同公章、个人签名以及签署地点等。同时,签订合同应遵守的原则包括主体平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等。在签字盖章时,当事人可以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也可以采用其他书面形式。如果采用合同书形式,则需要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04-24) 第一条 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合同欠缺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内容,当事人达不成协议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等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04-24) 第十四条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1999-12-29) 第九条 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
合同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第八十七条、第九十六条第二款所列合同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依照前款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