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典当合同签订的步骤、风险以及与借款合同的区别。典当合同签订需要审核相关证件、当物证照、当物估价以及当程序,并收取当入库、制票付款等费用。典当合同和借款合同在主体资格、权利性质、费利内容等方面存在不同。此外,还提到了典当合同签订的风险以及与借款合同的区别。
法律分析
一、典当合同签订的步骤:
1. 审核相关证件:
(1) 检查当户的身份证件;
(2) 核实当物的所有权证明。
2. 审核当物证照:
(1) 检查当物的照片和有关证明文件;
(2) 核实当物的估价。
2.验当程序:
(1)核对发票、单证;
(2)价值评估;
(3)确定当金额度及综合费率标准。
3.收当程序:
(1)签订典当协议书;
(2)收当入库;
(3)制票付款,收取费用。
4.赎当程序:
(1)当户凭当票办理赎当手续;
(2)结清综合手续费及典当本金;
(3)办理出库手续;
(4)发票单证归还当户。
5.转当程序:
(1)当户填写《转当申请书》;
(2)核对发票,重新确定当期、当值、当率、费率,填写《转当评审表》。
6.续当程序:
(1)审核原当票、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明);
(2)交纳前当期的利息和续当期的综合费;
(3)查验当物,签订续当合同。
二、典当合同签订有哪些风险
1.典当合同签订存在客观风险:
(1)政策性风险。
(2)法律风险。
(3)市场性风险。
(4)违法、违规经营的风险。
(5)资金管理风险。
2.典当合同签订存在主观风险是典当业在经营过程中,在操作上各种原因造成的主观失误,也包括故意人为的风险造成的收益损失。
三、典当合同和借款合同区别
典当合同和借款合同有以下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成立典当行需经国务院主管部门审批,并要依法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除民间借贷为一般主体外,借款合同中的出借人是经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国有银行或是经批准设立的外资银行,其业务虽包括一般金融业务的银行信贷,但与典当行的性质及业务仍大有不同。
2.权利性质不同。典当中的借款行为与担保行为共存,典当权是以特殊担保物权的成立为前提。普通借款中的质押或抵押则是为主债权提供的担保,因而具有从属性。
3.费利内容不同。除部分无偿的民间借贷外,典当与担保借款均以营利为目的,但借款合同中质押权人或抵押权人仅能依国家规定的利率标准在一定幅度内收取利息。
结语
典当合同签订的步骤包括审核相关证件、审核当物证照、验当程序、收当程序、赎当程序、转当程序和续当程序。典当合同签订存在客观风险和主观风险。与借款合同的区别包括主体资格、权利性质和费利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