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关于合同尾款未付的违约判定、股东出资的违约责任和借款合同的违约金的相关知识。在合同尾款未付方面,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保留好合同以备不时之需。在诉讼过程中,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支付尾款,还可以主张延迟支付的违约金。股东出资的违约责任一般按照出资比例来确定,但新《公司法》已取消了股东首次出资额的比例。借款合同的违约金可以支持,但应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合理约定。
法律分析
一、关于合同尾款未付的违约判定:
1. 在尝试通过沟通解决未付尾款问题后,若沟通无果,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同时,务必保留好合同以备不时之需。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支付尾款,还可以主张延迟支付的违约金。
2、写起诉状,起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
双方当事人的基本详细情况;
写明案由也就是原因(xx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支付尾款以及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部分,详细的事情经过;
起诉的法院,时间等
3、工作日递交给人民法院的立案庭,交纳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您先行垫付)。
二、股东出资的违约责任
股东出资可以说是股东的基本义务之一,一般出资额多少对应拥有公司的股权就有多少,这往往是按照出资比例来确定的。之后公司盈利需要分红,那也是按照各个股东的出资额来划分。此时,出资多的股东自然能够分得的钱也就会多一些。从2014年3月1日实施的新《公司法》中,已经取消了股东首次出资额的比例,同时对于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也取消了。
三、借款合同的违约金可以支持吗
借款合同的违约金可以支持。只要是不违法法律规定的,那么当事人就可以在民间借贷中就违约金作出约定。但具体约定的违约金比例,一般也是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出资违约责任是指股东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用作出资的财产权益或者以其他方式出资的财产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时,股东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股东出资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
1. 承担违约责任:股东应当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返还出资等。
2. 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出资违约,公司可以请求全体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以保证公司的利益。
3. 承担补足责任:如果股东未能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足额出资,公司可以请求该股东补足出资。
4. 承担违约金责任:股东出资违约时,公司可以与股东约定违约金,以作为股东出资违约的惩戒。
5. 承担其他责任: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股东还可能承担其他责任,如赔偿损失、返还出资等。
股东出资违约责任是公司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规范公司治理、维护公司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在股东出资过程中,股东应当充分了解公司章程的规定,避免违反相关规定,以免给自己和公司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结语
合同违约问题十分重要,对于未付尾款和股东出资违约责任以及借款合同违约金的处理也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在解决纠纷时,可以尝试通过沟通、诉讼等方式维权,保留好合同以备不时之需。对于股东出资违约责任,要根据出资比例来确定分红金额,同时也可以约定违约金。借款合同中的违约金也可以支持,但需遵守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04-24)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调整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04-24)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04-24)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的义务,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对方当事人请求赔偿实际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