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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赠与合同的效力

2024-03-11 来源:星星旅游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行使条件及法律效果:无因撤销需公证订立、赠与人行使、无公益性质、财产未交付;有因撤销需受赠人侵害赠与人、扶养义务不履行或违约、赠与人行使、一年内行使、财产已交付;继承人或监护人撤销需受赠人违法致死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六个月内行使。撤销权行使使赠与合同消灭,交付前可拒绝履行,交付后需返还财产。

法律分析

可以撤销,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撤销权行使的条件:

(1)无因撤销的行使条件

第一,赠与合同是非经公证证明订立的;

第二,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撤销权;

第三,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道德义务性质;

第四,只能在赠与财产交付之前行使撤销权。

(2)有因撤销的行使条件

第一,受赠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第二,应当在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第三,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撤销权。

(3)继承人或监护人撤销赠与的条件

第一,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撤销权行使的法律效果

撤销权一经行使即发生效力。因撤销权为形成权,其行使的效果是使赠与合同关系归于消灭。所以,当赠与人交付之前行使撤销权的,赠与人自可以拒绝履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当赠与物已交付受赠人后行使撤销权的,受赠人因失去取得赠与物的合法根据而应当返还受赠与的财产。受赠人拒绝返还的,赠与人有权请求其返还。

拓展延伸

撤销赠与合同的效力:终止双方权益的法律决定

撤销赠与合同的效力意味着根据法律决定,双方之间的权益将被终止。赠与合同的撤销可能是由于一方或双方的违约行为,或者基于法律上的某些限制或要求。这样的决定可能会导致赠与的财产或权益回归原有的所有人,或者按照法律规定进行重新分配。撤销赠与合同的效力确保了公平和合法的交易环境,保护了当事人的权益。法律决定的终止将产生重大影响,需要双方遵循相关程序和规定,以确保合法性和公正性。

结语

撤销权的行使需符合一定条件。无因撤销需满足:合同非公证证明、仅赠与人行使、无社会公益或道德义务、财产未交付前行使。有因撤销需满足: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未履行扶养义务或合同义务、一年内行使、仅赠与人行使。继承人或监护人撤销需满足:受赠人违法致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六个月内行使。撤销权一经行使即生效,使赠与合同消亡。赠与人可拒绝履行或要求返还财产,受赠人拒返还者可被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三节 其他规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 处分依照本节规定享有的不动产物权,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