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动产抵押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抵押权生效的相关知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质押合同通常需要进行登记,方能产生法律效力;对于企业以外的动产抵押,则无需办理登记,抵押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而质押合同是不需要登记的,其生效也不是自合同成立时,而是自出质人将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才生效。另外,抵押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即生效,但也有必须经登记后才能生效的抵押合同,法定必须办理登记才生效
法律分析
一、动产抵押合同生效所需条件
质押合同通常需要进行登记,方能产生法律效力;对于企业以外的动产抵押,则无需办理登记,抵押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而质押合同是不需要登记的,其生效也不是自合同成立时,而是自出质人将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才生效。这是动产质押的基本特征之一,即质物必须由出质人移交给质权人占有,质权的存在以质权人占有质物为前提。质押人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有利于保障质权人债权的实现。
二、抵押合同成立抵押权是否生效
抵押合同成立后,并不一定抵押权就设立,例如抵押不动产的,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才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四百零二条【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三、抵押合同何时生效
通常情况下抵押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即生效,但是,也有必须经登记后才能生效的,法定必须办理登记才生效的抵押合同为以下五种: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去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应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三)以林木抵押的,应到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应到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应到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以其他财产设立抵押权的,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但未办理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拓展延伸
动产抵押合同生效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次,抵押物必须属于动产,并且已经进行了相应的登记或交付;第三,抵押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第四,当事人必须就抵押物的价值、数量、质量、状况、抵押期限、利率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协商,并在合同中进行了明确的约定;最后,抵押合同必须经过抵押权人同意并签字盖章,才能生效。总之,动产抵押合同的生效需要满足多个条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结语
动产抵押合同生效所需条件包括质押合同需要登记,而动产抵押合同无需登记,抵押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抵押合同成立后,并不一定抵押权就设立,抵押不动产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才设立。抵押合同生效的时间也有所不同,法定必须办理登记的抵押合同为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以林木抵押的、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而以其他财产设立抵押权的,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五十条 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四十八条 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五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