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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更改与撤销的时限

2024-03-11 来源:星星旅游

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若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将消灭。

法律分析

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拓展延伸

合同修改与废止的时间限制

合同修改与废止的时间限制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对于已经签订的合同进行修改或废止所受到的时间限制。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的修改和废止必须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这个时间限制的目的是保护合同各方的权益,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稳定性。当需要修改或废止合同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相应的行动,否则可能会导致违约或法律责任。因此,合同的相关方应当及时了解并遵守合同修改与废止的时间限制,以确保自身权益的合法保护。

结语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将消灭。此外,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同样会导致撤销权的消灭。因此,合同相关方应及时了解合同修改与废止的时间限制,并在规定时间内采取必要行动,以确保自身权益的合法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