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居住所需的唯一房产都不做拍卖的,法律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房子房产证抵押,但是房子还是可以居住的。
一、有抵押权的房屋可以强制执行吗
有抵押权的房屋是可以强制执行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限内,被执行人应当主动腾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强制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迁出该房屋。由此可见,有抵押权的房屋可以强制执行,但是需要给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在作出裁决后的六个月之内,应当主动腾空房屋,在此期间法院不能强制被执行人及其家属迁出该房屋,宽限期过后可以强制迁出。
二、唯一住房可以强制执行吗?
唯一住房也会可以查封,但是拍卖、变卖等强制执行措施,要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于被执行人及其抚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卖、变卖或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
三、回迁房不能查封的法律依据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查封、扣押动产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控制该项财产。人民法院将查封、扣押的动产交付其他人控制的,应当在该动产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足以公示查封、扣押的适当方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