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小区有物业公司进行管理,不允许外来人口进入,这是合理的,外卖员虽然是送外卖的,但是也算是外来人口,小区有自己的规章制度,不让外卖人员进入,这也是在正常不过的行为。
2.作为小区的保安,有权不让外卖员进入,因为这是他的职责范围之内的事情,如果让外卖人进入产生了纠纷,就会有业户进行投诉。虽然对外卖员的工作很不利,但是作为小区的保安这么做也是符合规章制度的。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