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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的注意事项

2024-03-29 来源:星星旅游

(一)签定合同。

1、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订租车合同。

2、单位租车需在合同上加盖公章。

(二)租金、保证金。

1、承租方签订合同后交纳当期租金并按合同规定及时交纳租金。

2、承租方签订合同后交纳保证金。保证金用于支付承租方因违反合同条款而支付的费用,合同中止时扣除实际金额后退还承租方。保证金不能抵作租金。

(三)保险。

承租方租车前须了解所租车辆具有的保险险种。

大家在签订租车合同的时候需要特别注意其中的合同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在办理租车手续的时候也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步骤走,以上是关于运输公司租车合同范本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租赁合同如何交付租金

租金,是承租人向出租人必须交纳的租赁费用,主要包括租赁物的折旧费、维修费、出租人的合理盈利等费用。承租人按合同规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是承租人的基本义务之一,体现了租赁合同的本质特征。实践中,承租方违反该项义务的情形经常发生,为避免纠纷的发生,当事人应注意以下问题:

1、交付租金的时间。双方当事人应该把租金交付的时间明确规定在合同中,最好用一个确定的时间点来表示。短期租赁的,一般在租赁期完毕时交付租金;长期租赁的按年、月或季度分次支付租金,不管是一次支付还是分次支付,支付的时间都应该明确而肯定。

关于租金支付期限的确定,首先,要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即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其次,在协商不成或无合意时采用后付原则,即一般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2、交付租金的标准。衡量租金高低的标准是: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统一规定确定,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议定。但如果出租人利用承租人处于劣势即紧迫或缺乏经验而与之确定了很高的租金款额,超出了法律允许的限度或对承租人明显不公平,承租人可以向有关部门主张撤销出租人的民事行为,使其行为自始无效。

3、交付租金的形式。按支付时间间隔的不同分为按月支付、按季支付、半年支付、一年一付等;按每次支付金额的不同分为均等付租、不均等付租。还可分为期初付租和期末付租等。

4、租金的收取。如果租金标准合理,承租人应按时交纳租金,不得无故不交或拖欠。当事人一方对租金标准提出异议,在新租金标准未商定以前,应按原租金标准交纳,出租人拒收的,不视为拒交或欠交租金。承租方因出租方不及时修缮租赁物造成承租方利益受到损害而欠租的,一方面应责令出租费那个交清租金,另一方面,出租方也应修缮租赁物,维护承租方的合法权益。

二、租赁合同的主体资格问题

1、在签订合同时,承租方首先要查看出租方的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如果没有房产证,则要看出租方有无房屋买卖合同或授权委托书等手续。出租方要审查承租方的咨信情况,租金支付能力,社会诚信状况。

2、承租方还要审查,出租的房产是否已经被抵押。

3、大型店面房统一出租,出租方本身对出租的房屋不拥有产权,只是接受各位业主的委托统一对外出租,但在合同履行期内有个别业主要求提前收回自己的商场摊位自己做生意,由此发生纠纷如何处理,在签订此类合同时承租方应当要求出租方对此有承诺或保证。

4、有些特定内容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应当事前办理好报批核准登记手续。例如专业性的市场,开办单位要对外大量分别出租摊位,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规定,应当事先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市场登记证》,只有领了《市场登记证》方可对外招商宣传及出租,这一点也是承租人应当注意的。

5、在房屋租赁期内,公司作为出租方如果发生了破产、企业转制、公司歇业或被注销等情况,如何补救,承租方如不能继续租赁房屋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何补偿。

6、在房屋租赁期内,承租人作为自然人死亡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可否沿续原来的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居住使用该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