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社保是否属于仲裁范围是要分情况而定的:
1、因用人单位未参加社会保险,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追索相关保险待遇,而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仲裁和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2、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要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该类案件既不属于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也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3、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参保手续,但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足而引起争议的,也不属于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
劳动者对第二、三类社保争议有异议的,可以依法向社保稽查部门举报,通过行政手段处理。
一、社会保险有诉讼时效限制吗,保险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要求补办社保手续、补缴社保费是没有时效限制的。因为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社保手续、缴纳社保费是其法定的义务,用人单位不为职工办理社保手续、缴纳社保费违反的是国家强制性规定,不适用时效制度。
另外,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项:劳动者退休后,因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而发生的争议而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受理。
可见因社保而发生的争议不受时效限制。
(二)因社保而发生的争议一般来说作为行政机关处理更恰当些,而行政机关处理可以肯定是不受时效限制。
因而你还有一种方法,那就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其责令用人单位补办社保手续、补缴社保费,并对用人单位给予一定的处罚,若劳动监察部门不作为或乱作为,你可以劳动监察部门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购买社保需要注意什么
1.社会保险费的参保与缴费。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的缴费原则主要是: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而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则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单独缴纳;
2.社会保险费的申请办理。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否则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包括用人单位完全未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部分期间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部分类型社会保险,即不缴、少缴、缺缴;
4.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处于利益最大化的考虑,并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存在上述不缴、少缴、缺缴等情形。首先,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会保险,只是补缴社会保险并不属于法院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范围,劳动者可以凭法院确认劳动关系判决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5.《劳动合同法》赋予了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以此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的权利。再次,《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则需要由用人单位承担,该费用往往较为巨额;
6.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书面决定通知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