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有自己的名称。2.有固定的场所。3.有二名以上公证员。4.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设立公证机构,应当符合经司法部核定的公证机构设置方案的要求公证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在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公证员中推选产生,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核准,并逐级报省司法行政机关备案。公证机构的开办资金数额,由省司法行政机关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八条 设立公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二)有固定的场所;(三)有二名以上公证员;(四)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