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擅自离职的法律后果及应对方法。员工离职未办理手续,劳动关系仍存在,员工可能无法获得工资待遇和离职证明,企业面临赔偿责任风险。应采取书面通知员工回公司上班并提出处理措施,对符合辞退标准的员工,用人单位应公开解除劳动关系事宜并书面送达离职通知书。在急事需要离职时,应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立即离职,需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并赔偿一定金额。劳动者应慎重考虑离职决定,以避免损害公司利益。
法律分析
员工擅自离职有什么法律后果
员工擅自离职,而用人单位没有及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在法律上依然存续。
对员工来说:实际付出劳动的工资待遇、离职证明等拿不到。
对企业来说:若员工在外发生人生意外伤害,尤其是死亡的,单位有涉及赔偿责任的风险。
员工擅自离职的应对方法
1、单位以书面的形式送达通知书
遇到员工擅自离职的,用人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送达通知书,限定员工在指定是时间内回公司上班,并提出如限期内不上班的处理措施。
2、员工擅自离职达到辞退标准的
用人单位应当将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宜公开,并以书面形式送达离职通知书给员工,通知其前来办理交接工作以及离职手续。
通知书的送达,用人单位应采取挂号信或EMS形式,将通知书送达至员工信息登记的住址、身份证地址,或者经济联系人地址,并保存好回执。送达日期,以签收日期为标准。若员工不签收,或邮寄信被退回,用人单位应当完好保留邮寄信,如有争议发生,至开庭时方才当仲裁员的面打开邮寄信,以证明用人单位履行了通知义务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愿。必要时,用人单位可以在报纸上登声明,自通告之日起满30天视为送达。
有急事需要离职怎么办
一、按时离职
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要走人的,应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到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的,那么就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法定的形式尽到通知的义务的,可以当然解除劳动合同。
具体的法条依据是: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即时离职
按照实际情况需要立马离职的,劳动者应该跟用人单位协商协商,跟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当然,如果你辞急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赔偿数额可以是一个月的工资。
具体的法条依据是: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为了更好地协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权益,劳动者在做离职决定的时候应该尽量考虑周全,给单位一个缓冲期。如果因为自己说走就走导致公司重大利益损失的,可能最后的赔偿数额就不止一个月的工资了。
结语
员工擅自离职可能带来一系列法律后果。在法律上,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仍然存在,员工可能无法获得实际付出劳动的工资待遇和离职证明。对企业而言,若员工在离职期间发生意外伤害,尤其是死亡,单位可能面临赔偿责任的风险。应对员工擅自离职的方法包括以书面形式送达通知书,并限定员工在指定时间内回公司上班,或者根据辞退标准解除劳动关系,并书面通知员工办理交接工作和离职手续。如果有急事需要离职,劳动者应按时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或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并在必要时支付赔偿。为了维护双方权益,劳动者在做离职决定时应慎重考虑,避免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