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解约函首先你就要通知当事人,如果当事人愿意把档案放在那里的话,那么你就可以把减员函放在档案袋,然后放在人事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