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申报作废:进入申报表报送界面,在申报类型为正常申报,申报状态为申报成功未扣款情况下,点击作废申报,提交作废申请;
点击作废申报后申报类型为正常,申报状态为作废处理中,稍后点击获取反馈查看作废结果;
反馈信息为作废成功,则已作废成功。同时需按正常流程重新填写申报;反馈信息若为作废失败,则申报状态仍为作废前的申报成功状态。
2.更正申报:当申报表报送界面下申报类型为正常申报,申报状态为申报成功的情况下,点击更正申报;
点击更正申报,修改数据后全员全额重新发送申报。如需撤销更正,点击撤销更正按钮,还原为启动更正前的数据。
3.申报更正:在需要更正申报月份的“申报表报送”页面,点击更正申报;
对申报数据进行修改,申报流程同正常申报流程,依次1收入及减除填写、2税款计算、3附表填写和4申报表报送四步流程完成申报填写;
在“申报表报送页面”,点击导出申报表导出 “大厅申报表样”,将文件存储至U盘后,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大厅窗口办理更正,导出文件后需点击撤销更正恢复状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
(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