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为了提升规模种植主体积极性,像舟山市普陀区在今年2月就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粮油生产扶持政策的通知》,从多方面给予种地人补贴,包括:种粮直补、农机补贴、贷款贴息、保费补助、荒地复耕复种补贴、土地流转补贴等等。国家取消粮食单独补贴,主要还是为了提高农民种地积极性,采用更加具体、公正、公平的发放种地补贴,提高农民种地积极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第三十二条 国家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对粮食主产区给予重点扶持,建设稳定的商品粮生产基地,改善粮食收贮及加工设施,提高粮食主产区的粮食生产、加工水平和经济效益。国家支持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建立稳定的购销合作关系。
第三十三条 在粮食的市场价格过低时,国务院可以决定对部分粮食品种实行保护价制度。保护价应当根据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稳定粮食生产的原则确定。农民按保护价制度出售粮食,国家委托的收购单位不得拒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财政、金融等部门以及国家委托的收购单位及时筹足粮食收购资金,任何部门、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截留或者挪用。
第三十四条 国家建立粮食安全预警制度,采取措施保障粮食供给。国务院应当制定粮食安全保障目标与粮食储备数量指标,并根据需要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耕地、粮食库存情况的核查。国家对粮食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级储备调节制度,建设仓储运输体系。承担国家粮食储备任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保证储备粮的数量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