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产备案登记流程包括:交易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开发商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印合同、正式合同签订并签字盖章、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审核并产生备案号、由开发商打印合同并在合同上签字盖章、购房者根据备案号进行合同查询。同时,新规定下,买房人不必和开发商一起备案登记,开发商必须在和购房人签约之日起30日内办理预售登记备案手续。成都市或区县国土房管局长5个工作日办理完登记备案手续。
法律分析
成都房产备案登记流程:
1. 交易双方当事人参考成都房地产官方网站发布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就相关条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2、由成都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印经双方确认无误的协议或合同。
3、再统一在网上签订正式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4、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审核,审核通过后,产生备案号,显示在合同每页的右上角。
5、然后由成都开发商打印出合同,在打印出来的合同上签字盖章,双方各持所需的份数。网签成功后,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后产生备案号,购房者可根据备案号进行合同查询。
二、成都房产备案登记手续
1、登记备案由以往的开发商、买房人双方共同办理改为由开发商单方办理;成都市或区县国土房管局长5个工作日办理完登记备案手续。同时,预售合同所附公摊部位和开发商以往办理销售许可证时的公摊部位备案不一致时,房管部门将不予办理预售登记备案。
2、新文件规定,首先,买房人不必和开发商一块儿去成都房管部门备案,而明确规定,由开发商单方负责办理预售登记备案手续。其次,开发商必须在和购房人签约之日起30日内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手续。
3、市或区县国土房管局收到开发商齐全的备案登记材料后,如果收到一个商品房项目商品房预售合同10件以下的,必须当即办完登记备案手续;收到一个商品房项目商品房预售合同10件以上、30件以下,须在3个工作日办完登记备案手续;收到一个商品房项目商品房预售合同30件以上,须在5个工作日办完登记备案手续。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房地产备案是指房地产开发商、购房者等主体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需要向相关部门申报房地产交易信息的行为。房地产备案的目的是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秩序,保障房地产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根据成都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的《成都市房地产交易服务大厅业务指导书》,房地产备案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土地使用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 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 土地转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8. 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9. 契证原件及复印件;
10. 营业执照复印件。
如果购房者需要贷款购房,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购房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 贷款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原件及复印件;
4. 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 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 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 资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在提交材料后,成都市房地产管理局会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地产备案手续。如果购房者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帮助,可以前往成都市房地产交易服务大厅咨询。
结语
成都房产备案登记流程包括五个步骤,分别是协商、网上签约、打印合同和备案审核。其中,开发商单方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而买房人不必和开发商一块儿去成都房管部门备案。市或区县国土房管局长5个工作日办理完登记备案手续。新文件规定,开发商必须在和购房人签约之日起30日内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手续。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章 不动产登记簿 第九条 不动产登记簿应当采用电子介质,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采用纸质介质。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明确不动产登记簿唯一、合法的介质形式。
不动产登记簿采用电子介质的,应当定期进行异地备份,并具有唯一、确定的纸质转化形式。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
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