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办理房屋过户,需要买方持身份证,卖方持房屋两证等相关证件到房产交易所具体办理。具体如下:
1、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买方承担)
2、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买方承担)
3、个人所得税:非住宅类房产缴纳个人所得税为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由卖方缴纳
4、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卖方承担)
5、房产交易费:房屋建筑面积*3元平方米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元。(买方承担)过户费是指委托买卖的股票、基金成交后买卖双为变更股权登记所支付的费用。这笔收入属于证券登记清算机构的收入,由证券经营机构在同投资者清算交割时代为扣收。过户资料过户需要提供资料主要有: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房屋出售方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核档证明、买卖契约以及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等。手续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2.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3.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材料都没有问题的话,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最后把材料都交给房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