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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住房登记可以怎么办理

2024-06-21 来源:星星旅游

成都房产备案登记流程包括:交易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开发商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印合同、正式合同签订并签字盖章、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审核并产生备案号、由开发商打印合同并在合同上签字盖章、购房者根据备案号进行合同查询。同时,新规定下,买房人不必和开发商一起备案登记,开发商必须在和购房人签约之日起30日内办理预售登记备案手续。成都市或区县国土房管局长5个工作日办理完登记备案手续。

法律分析

成都房产备案登记流程:

1. 交易双方当事人参考成都房地产官方网站发布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就相关条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2、由成都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印经双方确认无误的协议或合同。

3、再统一在网上签订正式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4、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审核,审核通过后,产生备案号,显示在合同每页的右上角。

5、然后由成都开发商打印出合同,在打印出来的合同上签字盖章,双方各持所需的份数。网签成功后,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后产生备案号,购房者可根据备案号进行合同查询。

二、成都房产备案登记手续

1、登记备案由以往的开发商、买房人双方共同办理改为由开发商单方办理;成都市或区县国土房管局长5个工作日办理完登记备案手续。同时,预售合同所附公摊部位和开发商以往办理销售许可证时的公摊部位备案不一致时,房管部门将不予办理预售登记备案。

2、新文件规定,首先,买房人不必和开发商一块儿去成都房管部门备案,而明确规定,由开发商单方负责办理预售登记备案手续。其次,开发商必须在和购房人签约之日起30日内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手续。

3、市或区县国土房管局收到开发商齐全的备案登记材料后,如果收到一个商品房项目商品房预售合同10件以下的,必须当即办完登记备案手续;收到一个商品房项目商品房预售合同10件以上、30件以下,须在3个工作日办完登记备案手续;收到一个商品房项目商品房预售合同30件以上,须在5个工作日办完登记备案手续。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和《四川省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房地产交易需要进行备案登记。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但一般来说,房地产交易双方需要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 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者需要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书,证明其对该房屋享有土地使用权。

2. 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所有者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证明其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

3. 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双方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明确房屋的售价和交付日期等事项。

4. 契证:房屋买卖双方需要提供契证,证明其已经完成了房屋权属转移手续。

5. 房屋评估报告:房屋买卖双方需要提供房屋评估报告,证明房屋的价值。

6. 缴税凭证:房屋买卖双方需要提供房屋交易税费的缴税凭证。

如果房屋交易涉及抵押贷款,还需要提供抵押贷款合同和抵押物登记证明等材料。

在提交材料后,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对房屋交易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房屋交易就可以进行备案登记,完成过户手续。如果审核不合格,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结语

成都房产备案登记流程包括五个步骤,分别是协商、网上签约、打印合同和备案审核。其中,开发商单方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而买房人不必和开发商一块儿去成都房管部门备案。市或区县国土房管局长5个工作日办理完登记备案手续。新文件规定,开发商必须在和购房人签约之日起30日内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手续。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

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章 不动产登记簿 第九条 不动产登记簿应当采用电子介质,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采用纸质介质。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明确不动产登记簿唯一、合法的介质形式。

不动产登记簿采用电子介质的,应当定期进行异地备份,并具有唯一、确定的纸质转化形式。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