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合同期为__________年。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试用期为________________个月。
2、工作内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应将其相关执业证书(证件、证明)执业地点注册在宁德和睦家口腔门诊部。合同期内,乙方在任何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在其它医疗机构兼职。在合同期限内因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或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须按照甲方工作岗位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且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乙方须接受甲方及其委托代理人的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
3、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工作时间为每周星期二-星期日,星期一固定休息。
每天分两班制工作制度:早班: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30;晚班:上午10:30-12:00,下午:14:00-20:30。
国家法定节日休息:春节按国家法定休息日期执行,其他节日如无法休息,可以采用补休方法执行。
4、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九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第十一条甲方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5、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___元/月。
第十三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工资。
第十四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10-15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将按新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的工资。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6、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为乙方(应与其他单位无劳资关系)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甲方可为其提供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2、乙方每工作满一年,次年的月工资增加________元;
3、甲方根据门诊部的实际情况逐步调整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条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甲方的保密规定,维护甲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等。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四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五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
1)政治思想良好,职业道德高尚;
2)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
3)技术合格,能胜任本职工作:_______________
4)符合国家卫生许可标准;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违反本合同第二条规定,将相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执业地点注册在其他单位,或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八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担任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一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如果乙方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经济赔偿
第三十四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还需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第三十五条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六条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七条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六条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担经济赔偿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铜仁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
第三十九条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计划生育政策。
(二)乙方应保证自己所持有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及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是真实的,否则造成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等一切后果由乙方完全承担。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四十二条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