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共同制止商业贿赂行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及保持良好商业风纪,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定义:
以下行为属于商业贿赂行为
1.1、收受业务相关单位及人员提供的财物,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卡、有价证券如购物卡、提货单、娱乐场所会员卡、打折卡、代币券。
1.2、收受业务相关单位及人员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赠送或借用录像摄像设备、家电设备、健身器材、汽车、住房等实物。
1.3、收受业务相关单位及人员提供的的包括但不限于宴请、娱乐消费、旅游、国内或国外考察等形式的消费。
1.4、收受业务相关单位及人员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以朋友名义提供各种回扣、好处、活动抽奖、赌博中故意输钱、性贿赂等其他任何形式商业贿赂。
以下行为不属于商业贿赂:
1.5、基于商业礼仪、赠送市场价为¥200元以下的小礼品、地方特产;
1.6、基于商业接待礼仪,提供工作餐、住宿、交通等与合同履行相关的工作方便。
(二)甲方权利义务
2.2 有义务监督乙方业务行为,保持公司良好商业风纪。
2.3 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司法机关等部门对商业贿赂行为的处理工作。
(三)乙方权利义务
3.1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不得出现1.1至1.4条规定的商业贿赂行为。
3.2 乙方应自觉商业贿赂行为,有权就获悉的商业贿赂行为向公司或国家有关部门举报。
(四)违约责任
4.1、若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反商业贿赂承诺,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即¥10,000元);
4.2、若因乙方前款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已经支付违约金的,应予以扣除),具体损失赔偿标准为:
4.2.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为开发、培植有关商业项目、计划所投入的费用,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产品销售减少的金额,以及因商业贿赂行为导致的利润减少金额等。
4.2.2、依照(1)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的50倍。
4.2.3、甲方因调查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4.2.4、因乙方违约行为违法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甲方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五)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调解。有一方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六)其他
6.1、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协议的部分修改或部分无效并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6.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6.3、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详细阅读过本协议,并确认对本协议中各条款的理解无异议。
(以下为签章栏,无正文)
甲方(盖章):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
本协议于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在________ 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