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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合同要约阶段

2024-08-06 来源:星星旅游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1、要约应具备的条件:
(1)内容具体确定;
(2)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
(3)要约必须向相对人发出;
(4)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一、合同的订立要遵循哪些原则
1、书面合同原则
不动产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涉外合同,除即时清结的以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应依照规定。
除以上法律规定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外,当事人可采用口头或者其他形式订立。
书面形式主要是指合同书、信件以及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标准文本原则
所有合同都应当根据公司统一制订的标准合同文本进行编制,尚未制订标准文本的,参照已经制订的最相类似的合同标准文本。
3、事前签订原则
对应该签订书面合同并有款项收付内容的业务须事先签订合同。
二、合同订立的后果
合同订立过程结束会有两种后果:
合同的订立是缔约当事人间相互接触、协商的过程,是动态行为与静态结果的合同订立统一体。合同订立的动态行为是缔约人相互协商的过程。合同订立的静态结果是合同订立过程结束的状态,即动态行为的后果。
1、是当事人之间达成合意,即合同成立,此可谓合同订立的积极结果,也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意图的实现。
2、是当事人之间不能达成合意,即合同不成立,此可谓合同订立的消极结果,也就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意图不实现,即订约不成功或失败。
可见,合同的成立仅是合同订立的积极结果,仅表现合同订立过程结束时的一种静态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