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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立案条件是什么

2024-10-25 来源:星星旅游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