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方现有徐工150吨吊车一辆出售,经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愿将徐工150吨二手吊车一辆卖给乙方,吊车总价为壹佰贰拾万元整(¥:1200000.00)。
二、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当日支付价款壹拾万元整(¥:100000.00),剩余款项一个月之内全部付清。
三、甲方在收到预付车款之日,应立即交付该吊车及随机所有工具。甲方保证他人对该吊车无任何权利和要求。
四、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不得反悔,如有一方违约,必须向对方支付车款30%的违约金。
五、甲方在该吊车交付之后,发生的其他一切经济纠纷均跟甲方无关。之前所有事宜由甲方处理,乙方概不承担。
六、甲方应交付给乙方全部真实、有效的证件及原吊车的'保养及使用说明书和发票。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卖方):
账号:
开户行:
乙方(买方):
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