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受甲方委托,乙方承包淮河入海水道机泵仓库、管道仓库及防汛物资仓库看护管理工作。
一、管护时间:20__年3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全天24小时。
二、管护费用:35.50元/天,共306天,含税合计人民币10863.00元(壹万零捌佰陆拾叁元整),合同到期后,经验收合格,乙方凭有效税务发票一次性支付全部管护承包费。
三、双方职责:
(一)甲方:
1、提供仓库看护管理期间用电及必要的用具。
2、视频监视系统出现故障及时组织修复。
以上没及时到位不减轻乙方责任。
(二)乙方:
负责入海水道机泵仓库、管道仓库及防汛物资仓库看护和管理:
⑴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确保全天24小时不脱岗,精心看护,加强巡视,做好防盗工作,保证库内物资及微机监控系统设备安全不丢失不损坏。
⑵非经管理所管理人员同意,除管护人员外,闲杂人等及非仓库车辆一律不得进入仓库库房,视频监视系统出现故障必须及时报告管理所。
⑶做好机泵仓库院落环境卫生,不得发生损坏院落内的设施和建筑等破坏行为。
⑷无论白天还是夜间若在管理所管理人员不定期巡查中发现看护人不在岗,或有闲杂人及非仓库车辆入库及视频监视系统出现故障未及时报告,每发现一次扣除管护费用100元。
⑸因管护人员责任不到位造成仓库的一切损失,均由管护人员承担。
⑹仓库看护和管理期间管护人员必需注意人身安全及用电安全,如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看管人员承担。
四、如中途因仓库管理权限等原因不需要乙方继续管护的,则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管护费用以实际天数计算。
五、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