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细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特定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于荆威店后门,两个空门面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为20xx年4月10日至20xx年4月9日止。
三、两个门面20xx年4月10日至20xx年4月10日租金为壹万贰仟元整(已交),20xx年4月10日至20xx年4月9日租金为每年壹万肆仟元整。乙方并交押金贰仟元整,合同到期后,甲方返还给乙方押金。
四、乙方可以续租三年,房租一年一次性缴清,合同其之内甲方不得涨房租,三年之后如需续签租赁合同,房租涨幅不得超过贰仟元/年,乙方有优先租赁权,合同期内乙方在通知甲方的情况下,门面可以自由转让。
五、在房屋出租期间,水、电费由乙方支付,电费为1。10元/度,水费为2。50元/吨。
六、如乙方在室内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应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动工。
七、合同期内,甲方所留财产,如有损坏,乙方负责维修,如维修不成应给予甲方适当经济补偿。
八、乙方在租房期间自行搞好安全,门面三包,清洁卫生,防火防盗及税费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所租门面不能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