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进一步落实 “六五”普法规划,做好“六五”普法期间师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广大师生遵纪守法意识,使全校师生明确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法治附小、幸福附小的良好校园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12·4”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二、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三、活动时间:12月2日到12月6日。
四、活动对象:全校师生
五、活动内容及主要形式:开展“七个一”活动
1.举行一次以普法为重点的国旗下讲话。
12月2日,以“法制在我心中”为主题进行一次国旗下的讲话。(由张盛辉老师负责)
2.营造一种浓厚法制宣传氛围。学校LED屏滚动播放法制宣传标语一周。(内容如下,由饶俪婷老师负责)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共筑伟大中国梦
弘扬法治精神 服务科学发展
增强宪法观念 推进依法治国
弘扬法治精神 推进法治学校建设
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自觉学法守法用法
学法律 讲权利讲责任 讲义务
弘扬法治文化 传播法治文明
3.通过红领巾广播站进行一周的法制宣传教育。(由少先队负责)
4.开展一次“学法、知法、守法”征文活动。四至六年级每班选送3篇征文,12月5日之前上交学校保卫科,学校将组织评奖。
5.组织一次教师普法考试。根据闽教法〔20xx〕6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对全省教师进行教育普法考试考核的通知》要求(相关文件见校园网——安全教育专栏),12月5日前学校将组织全体教师参加20xx年福建省教师教育普法知识考试。考核结果将记入本人业务档案。考试不及格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及格的,一年内不得评优、晋级。(保卫科负责)
6.召开一次法制教育主题班会。各班级12月6日开展一次 “与法同行”主题班队活动,并将活动小结上交学校保卫科。(由各班主任负责,在12月9日之前上交活动小结)
7.开展一次普法服务活动。结合“小手拉大手”学生带法回家活动,通过“校讯通”发送法制短信等途径,开展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食品卫生法》、环境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另外,法制宣传日期间,学校还将组织相关人员对上放学期间学生过马路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即时通报。为保证学校门口道路交通畅通,学校规定:上放学有过马路的同学必须从校门口的斑马线在交警及老师的护送下安全过马路,不得从高岩路口或电视台门口的斑马线过马路,请各班主任对学生进行一次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