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一、合作总则
为促进双方可持续发展,按照“长期合作、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就无锡市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无锡市地铁一号线刘潭站东侧地块商业地产项目》与采禾国际集团以“商业规划定位、商业资源定制、商业运营、营销推广、金融资本”等领域开展全面战略合作,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签署此战略合作协议。
二、合作宗旨
1、甲、乙双方同意在满足各自战略发展理念的前提下,缔结战略合作关系,共同探索商业发展新模式,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2、甲乙双方各自利用自身资源,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共同发展,建立战略性合作关系,互利共赢。
3、双方同意在不违反商业运作规律的前提下,交换各自所掌握的市场竞争信息、商业资源信息、房地产信息、项目建设信息等。
4、本协议为框架协议,是双方战略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其他具体合作协议的基础。
三、合作准则
采禾国际集团携旗下优势商业资源,根据商业空间大小及商业环境的综合评估,量身定制商业资源。对甲方商业地产项目,通过商业定位、业态规划、主题植入、商业资源配置、商业运营、整合推广等有效的专业手段,促进项目租、售工作,提升甲方商业地产项目的资产增值和投资估值。
第一条:合作内容
1、商业规划定位
2、商业资源配置
3、商业运营
4、整合推广
第二条:合作选择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竣工项目、在建项目以及待建项目的商业信息。甲方的项目资源符合乙方要求时,乙方有义务优先与甲方进行合作;相应地,当乙方向甲方发出合作要约或合作建议时,甲方有义务优先选择乙方并保障在甲方的项目范围内乙方经营该类业态的唯一性。
第三条:合作模式
根据项目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可以采取多种合作模式,双方同意彼此为对方提供最优惠的合作条件,以促进项目的良性运作,具体合作项目另行签订协议。
第四条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战略合作关系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存续5年,战略合作期满,如双方没有提出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期生效5年。
四、附则
1、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4、基于本协议的各种补充协议,均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法律部分,须与本协议一并使用。
五、工作安排
1、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成立项目联合工作实施小组,明确双方项目负责代表,推动相关工作的实施:
2、双方主要领导负责确定整体战略合作事宜的制定和决策。
3、双方业务领导为联合工作组执行负责人,负责落实实施已经确定的合作项目推进。
甲方:
联系电话:
日期:
乙方:
联系电话: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