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广西x公司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广西x公司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丙方):广西x公司
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经协商甲方同意乙方将“阳光世纪商业综合楼”的外墙装修工程分包给丙方,为了保证工程的顺利完成,实现优质、高效、低耗和文明施工的目标,特制定本三方协议。明确各自的责权利,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阳光世纪”商业综合楼外墙装修工程
工程地点:南宁市x35号
工程内容:“阳光世纪”商业综合楼玻璃幕墙、铝塑板幕墙
二、工程承包范围和承包方式:
丙方根据甲、乙方认可的方案以及施工图的要求对商业综合楼的外墙装饰工程工包料施工。
三、结算方式:
1、甲方直接与丙方进行结算,结算方式双方另订协议确定。乙方给丙方在结算手续上提供便利(如为丙方的签证及结算资料盖章等)。
2、甲方按与丙方结算总价的5%给予乙方项目部工程配合费及2%的工程管理费。
3、工程的税金含在丙方的承包价中,由丙方负责激纳。项目部工程配合管理费自身的税金已含在配合管理费内,由乙方激纳。
4、乙方与丙方再另订分包合同具体确定双方责任,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5、至20x月30日止阳光世纪工人生活区水、电费用由乙方负责缴纳,此后工人生活区的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缴纳。
四、工程管理:
乙方与丙方完善分包手续,乙方对工程进行全程跟踪控制管理,并配合丙方施工,竣工资料由丙方负责收集、整理并提交乙方,由乙方汇总统一申报竣工验收。
五、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由乙方委托甲方直接拨付给丙方。需支付工程进度款时,由丙方提出申请,乙方签字确认并出具支付委托书后报甲方审核。
2、甲方在给丙方拨付进度工程款的同时,按付款额的5%付给乙方配合费。
六、三方责任约定:
1、甲方责任:甲方根据合同的付款条约,根据工程进度给乙方和丙方,分别拨付配合费和工程进度款。若甲方未能及时付款,则甲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且工期应顺延。
2、乙方责任:与丙方完善相关分包手续并备案,按分包合同履行总包的权利和义务,负责对丙方施工全过程进行全面管理。协助配合丙方做好现场成品的保护、防火防盗、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3、丙方接受乙方的管理,按分包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施工任务,并保证提供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与样本及甲方要求的相一致。丙方所承包的分包工程的质量保修由丙方负责,丙方在质保期内,工程发生质量问题,在接到保修通知后24小时之内到现场进行免费维修,否则甲方有权自行维修处理并扣除相应的质保金。质保期内,因工程质量导致的损失,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丙方应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工程的安全管理和人身安全,丙方原因造成的人身安全责任由丙方自行负责。
七、本协议履行期间有争议时,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本协议自订立之日起生效,保修期满后,本协议告终止。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