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文本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所制定的示范文本,仅供双方当事人参照约定使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一、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是居民较大的一笔消费,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合同服约期较长,双方订立合同时应慎重,力求内容具体、全面、严密,正确选择示范文本所提供的选项条款。
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禁止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及公用管线和设施。
三、开工和竣工日期必须明确。这关系到违约责任的认定。
四、工程款付款方式原则上按工程进度分阶段付款。甲、乙双方另有协商约定,可在合同中写明。
五、甲方承若有权对该住房进行装饰,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所有责任。
六、合同签订生效后,如有变更施工内容的、或者材料要调整的,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材款应当按实计算。
七、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八、甲方提供的材料、电器、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九、如由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由乙方负责,工期不变。
十、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承认。
十一、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7天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办理移交手续,并按合同付清工程全部价款,如有质量不过关之类的情况,乙方应立即落实整改。从可移交之日起,由乙方所提供的材料质量和施工质量应保修一年。
十二、在装饰施工前,甲方应向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如需押金或其他手续,甲方应予以办理完成。
十三、在施工中,甲方应做好施工中因临时占用公用部位或施工操作而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十四、甲方应在开工前三日内全部腾空房屋内所有影响施工的物品,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十五、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钥匙交乙方保管,工程交付后,乙方应把新锁钥匙交付甲方。
十六、甲方负责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并按物业管理企业所指定的地点堆放。
十七、工程未办理验收及结算手续而甲方提前入住使用,由此造成的后果应由甲方负责。
十八、自合同订立之日起,乙方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十九、工期:
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天。
二十、付款时间及付款方式:
二十一、签订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