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湖南华强米业责任有限公司
乙方:
一.根据有关规定, 经协商,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
二. 本协议期限为/月),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三. 工作任务
1、 甲方安排乙方在
2、 乙方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质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3、 乙方应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安全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4、 因甲方生产(工作)情况发生变化或乙方不能胜任岗位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配。
四.劳动报酬
甲方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根据乙方所从事的岗位职责和劳动工作量,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为每亩 元(人民币)/年。
其它各种福利、津贴(含社会保险费用)均含在当年的劳动报酬中而不再另行计发。
五.劳动纪律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爱护甲方设备和公共财物,保守甲方机密,维护甲方利益,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 甲方可视情节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纪律、经济处罚直至解聘。
3、乙方具体负责。
六.协议的终止、变更、续签和解除
1、本协议期限届满时即终止, 由于生产、工作需要, 在双方同意条件下, 可续签协议, 并应提前 5天办理续签协议手续。
2、经双方协商同意, 可以变更协议有关内容并办理协议变更手续。
3、甲方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生产经营状况解除本协议。
4、甲方违反本协议或国家法律、法规, 侵害乙方合法权益, 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5、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协议, 均应提前 5 日通知对方。
七.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 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 应视其后果和责任大小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 凡属国家有规定的, 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没有规定的, 甲、乙双方可协商修订、补充。
九.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